Got any questions? I will be happy to assist. Please contact me at iclei(at)iclei.org
生物多樣性
根據1992年地球高峰會簽署的《生物多樣性公約》定義:「所有形形色色的生物體,包括陸地、海洋及其他水生生態系與其所構成的生態綜合體;這包括物種內部、物種之間和生態系統的多樣性。」
換言之,欲達到生物多樣性,不能只為單一種生物做考量,而是要考慮整個「環境」,一個利於生物多樣性的環境,應該讓各種生物都有其棲息區位。
高雄市政府於2011 年起,開始參與由地方環境行動國際委員會 (ICLEI) 與國際自然保育聯盟(the International Union for Conservation of Nature, IUCN)
合作發起的生物多樣性地方行動計畫 (Local Action for Biodiversity, 簡稱LAB),與全球的會員城市共同推動生物多樣性保育工作。
生物多樣性地方行動計畫 (LAB) 規畫過程中,須遵守五項重要工作來持續進行生物多樣性的保育,
此五項工作為:評估、承諾、規畫、再承諾、執行
2011年高雄市與ICLEI簽訂「生物多樣性行動」(LAB)備忘錄,成為生物多樣性會員城市
2012年加入「城市生物圈行動」,承諾行政部門在城市規劃、工程施作、產業發展、氣候調適、生態保育上,能夠考量減緩生物滅絕、棲地喪失、環境劣化等問題,
將城市環境視為人與生物共存的空間
並於3年內具體落實生物多樣性行動方案,為生態城市的願景而努力。
延伸資訊: